根据债权转让协议,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其对借款人海南照丰水产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林国、陈碧连、林志军、洪妹、林小洲、林文静等7名债务人享有的珠海讨账公司主债权【贷款合同编号:海口社/行2016年社团最高贷字1号】、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将债权转让事项公告通知债务人、相应担保人和其他珠海要账公司义务人。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和其他珠海讨债公司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6、27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2446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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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