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根据一个客户的珠海讨账公司协议,他的珠海要账公司一个客户收到后没有付款,就想寄诉讼人的信来催,如果对方没有收到,没有回复的话,需要寄诉讼人的信吗?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感慨诉讼人的信只是一封催款信,对君子来说大概是实用的,对无赖来说是隔靴搔痒。
理论上,律师函不仅是催收,还有很多未能预见的妙计!
1 .理清真实争议,阐明立场
整体争论的发生,是由于双方协商不干脆,自说自话、滔滔不绝、道理不清造成的。
此时,诉讼人应当在信中整理真实情况,帮助当事人整理争议前的公法和今晨及公法逻辑,并向对方阐明概念,明天下午及明示忠告。
2 .流动证明、诉讼的计划
诉讼是提交证明,一些当事人没有积极保存证明的意识,证明后天三夜也没有证明。
对于对方收到诉讼人的信后的动作,或许可以有利于我珠海讨债公司方证明质量,弥补流动和证明的影响,为后续诉讼做准备。
3 .进一步启动诉讼实效,避免权力逾期
向大众法院请愿损毁权力的法律,根据期限一般为三年,但普遍接受债务的,是多年积累的坏账、坏账,很容易让人看到权力逾期的告状。
通过给律师寄信,可能会将邮寄的相关记录视为维权的证据,成为进一步提高诉讼实效的动机。
在真相中,一切束缚都是游戏,各方必须考虑自身利益和老本。
与诉讼相比,这无疑是律师状并用广泛、成本低、影响大、性价比高的公法器具。
遇到障碍,没必要急着告诉。 首先,考虑到依赖律师给律师寄信,可能会找到束缚争论的正确打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