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还得从2015年说起,神木市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乔某和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白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二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此时的珠海讨债公司被执行人张某,在孙家岔镇王道恒塔村享有分红款及其它收益,于是法院向该村村委会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张某在村内全部分红及其它收益。
神木市孙家岔镇王道恒塔村村委会主任 王彦军:
我们把这个传达给小组长和本人当事人,可是小组长和当事人没有重视这个事情,导致把钱分到个人手里。
王道恒塔村没有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私自将分红款及其它收益共计28000元发放到张某个人手中,2019年3月份,神木市人民法院向该村村委会下达了珠海要账公司罚款决定书,当10万元罚款从村委会账户扣划后,这才引起了村里的珠海讨账公司高度重视
神木市孙家岔镇王道恒塔村村委会主任 王彦军:
通过法院的多次普法,我们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然后我们村委会与小组和个人协调,追回本案分红款,全部给法院交回去。
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执行员 白凤平:
2018年以来,神木法院对被协助义务人不协助义务,采取罚款案件共9件,罚款金额达100万元,迫使协助义务人和被执行人向法院交回案款近600万元。